第34章 Chapter34(第2/3页)

尽管有的时候,她也会被他吓一跳,下意识感到一阵惧怕,但这种惧怕除了激起她的斗志,使她打起精神,更为努力地对付他,不会给她带去任何消极的影响。

波斯人认为他是魔鬼,兰斯认为他是幽灵,街上碰到的作家认为他是沼泽地的一个传说,虽然拿他写了不少故事,却告诫人们不要对他抱有幻想。

只有她因为生性乐观,不拘礼节——不管遇到多大的烦恼,都能无所谓地抛到脑后,不管前一晚多么疲惫,第二天都能精神焕发——毫不介意他的冷漠与敏感,也不介意他的神出鬼没,更不介意他那狂烈到令人战栗的激情。

他身上一切不平常的特质,她都能用平常的眼光去看待。

当他冷不丁出现在她的面前时,她最在意的也是,他居然还敢出现在她的面前,而不是他为什么进她的卧室如入无人之境。

她对自己的内心世界一无所知。埃里克在感情上愚钝,她也没好到哪儿去。她是另一种愚钝,这种愚钝使她得以维持鲜活的个性,不被烦恼缠身。

直到现在,她都还以为他们之间最大的问题,是埃里克不开窍。

她脑子里反复琢磨的,也是怎么让他为那天的不告而别低头认错。至于别的问题,譬如相貌、品行等,她竟一点也没有想过。

唉,她实在不善琢磨这些事,还是明天再想吧。她现在困得连眼睛都睁不开,只想扑到床上好好睡一觉。

这时,她想起了那天他炙热如火炉的体温——用来抱着睡觉再合适不过了,也想起了一觉睡醒后,看到他的名字,内心涌起的那种莫名的安心感。

她非常需要这种感觉,就像一只困倦的小猫,需要一个松软的猫窝。

·

埃里克不知道莉齐正在琢磨怎么抱着他睡觉。他闭了闭眼,喉结剧烈地滑动着,头脑微微眩晕。

原来一切都是他的错觉,她并不喜欢他。

她对他微笑,对他撒娇,对他眨眼睫毛,误以为他受伤时嚎啕大哭,都不是因为喜欢,而是因为她性格如此。

她对谁都这样,毫不吝惜自己两个甜美的酒靥,哪怕对方只是一个没有半点可取之处的三流作家。

看到那一幕时,他整个人险些被狂暴的妒火吞没。

不知是否知道她有可能喜欢他的缘故,他的嫉妒心比以前强了好几倍,完全无法忍受她和其他男人调情说笑,几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量,才没有立刻勒死那个作家。

是的,他不认为杀人有罪。

他没有动手,仅仅是因为不想让她感到害怕,继而远离他。

他的理智恢复得很快,直到遇见兰斯,头脑都还算冷静。

毫无疑问,兰斯是个蠢货,居然以为仅凭婚姻,就能得到她。

这个蠢货知道她有魅力,却不知道她的魅力来自何处,还想把她禁锢在凡庸的道德牢笼中。

这种人,永远不可能博得她的欢心。不足为惧。

但兰斯有一句话是对的。

也许会有女人嫁给长得像魔鬼的男人,却绝对不会嫁给真正的魔鬼。

而他,长得像魔鬼,内心也住着魔鬼。

他已经不记得手底下有过多少亡魂。的确,他不是天生的刽子手,最初用绳索套住另一个人的脖颈,是为了活命。在你死我活的角斗场上,他无暇先与良心来一场搏斗,只能遵循本能选择活着。

但如果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,肯定宁愿去死,也不愿助纣为虐,让上位者观赏这种以人命取乐的游戏。

可直到他展现出超凡的建筑天赋之前,都这样活着。

渐渐地,他习惯了以杀为生。

他的手是全身上下最完美的部位,苍白、瘦削、骨节分明,手背上淡蓝色的静脉纹微微凸起,但同时,也是他全身上下最丑恶的部位之一,沾满了肮脏的血污。

他知道怎么用这双手揉弦、运弓,在小提琴上演奏出纯净而优美的乐声,也知道怎么用它冷静利落地杀戮,而保证衣冠整齐,皮鞋洁净。

回望他的过去,是如此阴暗,如此压抑。

黑暗,鲜血,累累尸骨。

混乱,决斗,臊臭熏天。

这样的他,居然妄想得到她的喜欢。

假如这一切发生在昨天,他会决心放弃她,无声无息地离开她。

但现在,他已经提前品尝到了狂喜的滋味——被人喜欢的滋味是多么美妙,即使知道那是假的,即使已经听见她说他恶心,他也要牢牢攥在手中,低头嗅闻那虚假而甜美的芬芳。

想要他放过她,只有一个可能,那就是他已经被埋入坟墓。

想到这里,埃里克抬起头,第一次用沉重得几近实质的目光,掠夺性十足地望向她。

他看出了她的瑟缩。他不由微微眯起眼睛,一只手不容反抗地搂住她的腰,另一只手用马鞭轻拍了拍她的脸颊,警告她别想离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