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二章

陆晚晚眨眨眼睛, 盯着手上的面团陷入了沉思。

也没你想得那么难。

这话什么意思?

难不成她很想学,并且觉得很有难度的蛋糕,陆骁居然会做吗?否则为什么能轻飘飘地说出这种话。

“爸爸。”陆晚晚忍不住问道:“难道你会做蛋糕吗?”

挺难让人相信的。

毕竟这可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,衣服不会洗, 饭不会做, 那又怎么会做蛋糕呢?

对上陆晚晚疑惑的目光, 陆骁反问道:“我不能会做?”

“不……不是, 我没有这个意思。”陆晚晚小声说:“就是觉得挺奇怪的, 感觉你不像是会对做蛋糕感兴趣的人。”

事实上,陆晚晚这话说的一点儿没错, 陆骁确实对动手做吃的东西毫无兴趣。

还是那句话, 现在生活那么方便,想吃什么外面买不到, 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面?

至于他到底为什么会做蛋糕, 就不得不提到前女友了。

陆骁的前女友是个很有名气的模特,名字叫做程诗,当初是因为出演陆骁MV的女主角跟他结下的缘分。

程诗非常热爱生活,且喜欢追求仪式感, 除了拥有一手精湛的厨艺外,在烘焙方面也十分拿手。

两人在一起后,每年陆骁生日,程诗都会亲手为他准备一个蛋糕。

可轮到自己生日, 陆骁则每次都是直接让助理在店里随便买一个,就把她给打发了。

这在程诗看来,无疑是对方不重视自己的表现。

在感情的世界里, 她喜欢亲力亲为, 也希望付出能够是双向的。于是便开始各种明示暗示, 希望陆骁能为自己学习一下这方面技能,只要是他亲手做的蛋糕,就算再难看再难吃也无所谓。

她真正需要的,只是一份心意而已。

然而作为一个直男,陆骁实在是对这些东西没有兴趣,也意识到他们根本不是一类人,继续在一起很心累。

后来为了满足程诗一直以来的愿望,他就去找烘焙师学习了一下怎么做蛋糕,并程诗二十八岁生日的时候,亲手为她做了一个,然后提出分手,也算是为这段感情画下圆满的句号。

如今一眨眼,两人已经分开三年了。

将思绪从回忆中抽离,陆骁问陆晚晚:“为什么对做蛋糕感兴趣?”

陆晚晚想了想,说:“我也说不出为什么,就是觉得那个东西对我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吸引力。可能,是因为它既好吃又好看吧。”

她第一次吃蛋糕是十岁那年,他们从农村搬到城里生活,林宝生日的时候,唐丽芳在蛋糕店里给他订做了一个生日蛋糕。

那种甜腻的味道以及柔软绵密的口感,一下就让人爱上了。

陆骁不再说话,两人继续做着韭菜饼。

可陆晚晚的心思很明显已经不在饼上面了。

父亲会做蛋糕这件事,对她来说实在是太意外,也太惊喜了。这样的话,是不是可以请他教教自己呢?

陆晚晚在心里组织了一下语言,试探性问道:“那个……爸爸,等我们录完节目回家了,你有时间的时候可不可以教教我呀?”

“教什么?”陆骁明知故问。

陆晚晚:“做蛋糕啊,我真的特别特别特别……”

她想多说几个特别,以此表明自己对学做蛋糕有着多么浓厚的兴趣,结果一个没注意,手上刚做好的韭菜饼掉在了地上。

陆晚晚赶紧伸手去捡,陆骁的目光跟着一起往地上看去,却没有落在那个饼上,而是被小姑娘穿的鞋子吸引了注意力。

之前一直没留意过,现在一看才发现,她穿的还是自己从买多多上淘回来的便宜货。

虽说款式确实挺适合高中生,但是想也知道这种质量太次的,底肯定很硬,会比较累脚。

陆骁问:“怎么没穿我买的那双鞋?”

“啊?”陆晚晚捡起饼后,侧过脸,见陆骁盯着自己的鞋在看,便也跟着看了一眼,然后回道:“那双鞋应该很贵,有点……舍不得穿,我怕给穿坏了。”

陆骁:?

他不理解,“怕穿坏,那就一直给当成收藏品收藏起来?”

直播间的观众——

[额,我能说我奶奶也是这样吗?平时给她买的新衣服新鞋都压箱底了,问就是舍不得穿。]

[我外婆也是,老一辈都是苦过来的,省吃俭用惯了,总觉得旧衣服只要没破就能穿,新衣服买了是浪费。]

[有跟我一样的吗?在店里买了新衣服当场就会穿上,然后把旧衣服装进袋子里带走。]

[没必要呀,穿坏了再买就是了,家里又不缺钱。]

[那什么,只有我的关注点在——骁哥给她买鞋了?]

……

父女俩都是热搜体质,一块儿做韭菜饼这段被直播出去后,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冲上了热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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