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0章 正文完(第4/5页)

程宝珠觉得自己已经仁至义尽了,原主当年和侄子侄女们处得还不错,估计也挺不想看到几个小孩年纪轻轻不读书就这么进厂打工。

徐川对她这做法挺意外,可仔细想想,宝珠对孩子似乎都格外宽容些。

又过几个月,程宝珠正式开始读博,闺女也进入高中生涯。

当闺女高中结束,迈入大学校园时,程宝珠同样如此。

1995年,程宝珠被原学校聘请,成为一名大学教师。

她大闺女学的是生药学,因受母亲影响的关系,对生药学极其感兴趣。

从另一种程度来说,程宝珠觉得她也算是女承母业。

这日清晨,小雨将歇。

昨晚的雨下到六点多才停,徐川起床时甚至感觉到有些许凉气。

他们还是住在这老槐胡同里,住在这四合院中。

这几年首都发展得无比之快,好些高楼大厦拔地而起,更是有不少人建了程宝珠心心念念的别墅,徐川趁机买了两套。

两套别墅相邻,往后一套他们夫妻住,一套给闺女住。闺女大了,往后要成家,徐川才不愿意让闺女的小家掺和进他们夫妻之间。

买完别墅,程宝珠又开始嘀咕什么市区大平层。

得,如今建房的地方都是三四环,房价对徐川来说也不算贵,买就买吧。

他囤了好几套房,甚至海市等其他地方的都有买。其实程宝珠觉得不少人都能看出往后房价会涨,就是想不到会涨的那么凶那么狠。

再者,如今房子从后世的角度来说是便宜的,但从如今的角度,贵死了好吗。谁也不是傻子,不是没钱,怎么会不愿意买呢。

不过徐川买了那么多房,两栋别墅也装修好了,经过全家人的举手表决,一致认为还是住在老地方比较好。

老地方有闺女的成长痕迹,徐川时不时还能和胡同口的大爷大娘们下下棋说说话,而程宝珠呢,上班更近呀!

今日,就是程宝珠上班的第一天。

闺女前几天就开学了,她学校在首都,考的是名校,老家说是放了三天的烟花的鞭炮,流水席同开三天。

老两口正念着让孙女回家祭祖呢!

我去,徐川心说当年他给村里办那么多事,才有机会当祭祖的主角,站在前头。

如今,他闺女不过是考个大学,就超越她爸,族谱上特意还她标注考了哪所学校。

徐川颇有些不服,而江玉兰就让他哪儿凉快上哪儿待去。

他做完早饭,图方便又跑出去买了两根油条。

“徐川,吃饭呢。”

“哎,今天程老师是不是要去上课啊。”

“徐哥,你家好好笔记本还有没,我闺女明年高考。”

徐川一路走,一路都得回话。

“吃呢。对,她就今天去上课。笔记本借出去了,借给老李他小孙女,你找她去复印呗。”

“成,谢谢您嘞!”

胡同里烟火气十足。

街坊邻居们的交谈声,做早餐生意小老板的吆喝声,都令徐川感到温暖。

他买了两根油条,和油条老板围绕今天的报纸说上两句话,然后才回家。

报纸上说,大学生分配工作这件事正在一步一步取消。

徐川半点不担心他闺女,乐乐呵呵地回家了。

程宝珠早已起来。

她洗漱完后,开始摆出她珍贵的全套化妆品,特别认真地给自己画了个心机裸妆。

嘿嘿,美着呢!

程宝珠嘚瑟的想,当初我上学的时候被不少人说是校花。如今我重回校园,必须也得是美美的校花!

“别照了。”徐川无奈说。

化完妆后,程宝珠就对着镜子顾影自怜。

还矫情地感慨:“哎呀,世界上怎么会有我这么漂亮又可爱的人呢。”

徐川:“……”

他就觉得他媳妇一点没变,真的。

那股爱美比美的劲,简直令人感叹,这是她坚持了最久的事情。

吃完早饭,程宝珠穿着鹅黄色连衣裙,头发是栗色大波浪,又踩着高跟鞋拎着小包包上班去。

“司机,跟上啊。”

徐川手上包子还没吃完,干脆一把塞到嘴巴中,叹口气道:“得嘞,小的立刻就来。”

程宝珠戴上墨镜,站在车边挑挑眉:“姐姐我美不美?”

啊,她恨不得自己没有多长张嘴,能亲亲自己。

徐川关门,转身之时,那清晨的一缕阳光正好落在程宝珠的脸上。

秋高气爽,柿子将红,正是人间好时节。

她就这么冲着你笑,徐川一怔,走上前抱抱她:“美呢,我家宝珠风华绝代!”

【正文完】

作者有话说:

好啦~后续还有好几个番外,没写到的东西都会写,我正文总喜欢停在这种时候。

我大概不会写他们老去的时候,在我这里宝珠就永远是个爱美的小姑娘~夫妻俩的成长我都尽全力写出来了,大家有觉得不足的地方,大约是我笔力还不够好,抱歉。从前几本只着重刻画女主成长路线,属于大女主文,这本是男女主一起写,两条线要考虑的东西更多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