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八章(第3/3页)

蒋陞说的旧案在真实历史上也有类似的,发生在清朝嘉庆年间,案中女子一开始在地方上被判死刑,上报大理寺后,经斟酌觉得不合理,判女子无罪。且大理寺通知刑部说律法有漏洞,后来填补了律法,女子拒奸杀人无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