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60章

05528-卖东西

我:“大家稍安勿躁,可能他是我的托。故作神秘地离开,大概是为了引起你们的好奇心,进而你们便会向我砸钱了。”

“……这个逻辑好像不太对?如果他是你的托,他不是该从袖口位置拿出一块钱,证明符真的让他获得了一块钱吗?”

我:“那样可能太假了吧?自己的袖口位置有没有藏钱自己不太可能不知道,用不着符指引。还不如留白,引人遐想。”

“……你的逻辑真的不太对。你现在应该给自己开脱、证明你没骗人。”

我:“我是没骗啊,如果你们去问那位田先生,他也会说我没骗。当事人都是这么个态度,你们怎么证明我骗了?哪怕你们想告我,你们总也得先拿出证据来吧?谁主张谁举证,疑罪从无。反正你们现在去告我诈骗是肯定告不成功的。”

我:“另外,这位刚刚与我同台表演的真魔术师先生,他肯定看出了一件事:我摆弄冰莲花、冰烟花的过程,与他的魔术手法并不一样。”

魔术师:“是的,确实不一样。但你那个是很基础的魔术,很多流派都能做到,手法也各不相同,出现我没看过的并不稀奇。”

我:“是不稀奇,但至少你无法证明我那一手是魔术。‘魔术能做到一件事’与‘这件事就是魔术’是两个概念。”

魔术师:“你说的没错。”

“你刚才那个可以炸成烟花的冰莲花,搭配促使它起效的灵珠,不用灵石可以买到吗?你开个价,我看看我能不能接受。”

我:“真为难,我对物价实在是不熟……丰道友?”

丰茴:“要不,就也一万块?一颗灵珠可以炸多少次?”

我:“大概只能一次。”其实灵珠储存的能量可以支撑两三次的爆烟花,不过凡人不可能控制灵珠给冰莲花的供能程度,所以一用便肯定是全耗光,没法耗一半,除非我再加个灵珠控制器,那可比灵珠和小冰莲花贵多了。

“用完之后冰莲花和灵珠壳都会是完整形态吗?可以让我长期保留吗?”

我:“是完整的,可以保留。果然还是卖给你们冰雕更合适。”我凝出一堆各式小冰雕浮在身旁,“这些也都暂时买一万一个,之后会根据市场需求不定期不定量地提价。它们与一般冰雕比起来,最大的特点就是耐热、坚固,其他没了。”

05529-喝茶

“它们配上灵珠后也都能炸成烟花然后还原吗?”

我:“不能。”

“那为什么与能炸的一个价码?”

我:“我高兴。”

“……”

刚才打听冰烟花的人连忙转账给我,买下了冰烟花带一颗灵珠,然后她诧异:“这是灵珠?比我以前看到的……漂亮很多啊……”

主世界的灵珠制造技术当然比武格秘境的好很多,毕竟手熟太多。

“我要单买灵珠。我付六千!”

我:“统一价,一万。”

“凭什么?”

我:“凭我是卖方市场。”

然后我就被告了,接着就被相关部门请去喝茶——就在隔壁街。在管理者的眼皮底下闹事,众人纷纷赞美我很有胆。

告我的罪名很清晰:胡乱标价,扰乱市场秩序。

我:“你们倒是给个灵珠的市场价我看看。还有我这冰雕,你们拿去检测,看能不能复制出一模一样的来。独此一家,我凭什么不能按我的估算定价?”

“嘿,很嚣张啊小伙子?老油条了是吧?”

我:“确实对被投诉挺有经验的。不过我看你们好像并不想罚我?”

“是还不用罚你。虽然你喊了价,但成交的没几个,而且正如你所说,你卖的这些东西,好像是在别地儿买不到,包括这个以前也出现在市场上过的灵珠,你的品质与其他人卖的完全不是一回事,那些人卖的价格却不比你卖的低。”

“我们请你们来主要不是想罚你们,而是要把事情理清楚。私人交易少许几笔模棱两可的可以睁只眼闭只眼混过去,但公司交易且数额一旦超过一定界线……”

我:“交税,我懂,一定不会少交。”

“那个只是一方面。还有你们公司的性质,你们飘荡队注册的是艺人公司,要是转成物品出售类公司……”

丰茴:“我马上去重新办理。”

“哎,你们这态度还是可以的,继续保持。”

我:“我什么都想做点,该是什么公司类别?”

“你们就两个人,不能注册全类别公司。”

“如果你只是想玩的话,不用组公司,可以以个人名义玩。当个人与其他人或公司频繁发生交易往来时,该个人会自动带上公司属性,须履行公司相关义务。”

05530-麻烦是为了不麻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