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百五十章 陕西新政(第2/2页)

自从到了西安城外,朱由校就一直在考虑在陕西推行新政的事,到现在,也已经想得差不多了。

于是,招手示意随军的佥书官上前,说道:

“朕下面说的话,每一个字你都要记好,错了一个字,立马给朕滚蛋,永不录用。”

佥书官浑身一阵,连忙坐到另一副桌案后,拿起毛笔,一丝不苟的等着,可他等了半晌,仍没见皇帝有话。

正在犹豫要不要抬起头瞄一眼的时候,朱由校发话了。

“即日起在陕西推行卫所新政。

其一,清查陕西都司下辖全部三十三卫、所军屯田亩,现有多少,遗漏多少,一亩也不能差。

侵占卫所军屯者,一千顷以下勒令归还地契,一千顷以上五千顷以下,额外罚没其家现有的一半土地及家财。

五千顷以上,一万倾以下,额外罚没全部土地及所有商贸铺所。

一万倾以上,抄家!

土地清算完成以后,全部军屯划为皇庄土地,将重新根据军户数量划分每户得到的军屯数量。

其二,废除陕西都司下辖卫所军户的世袭制度,准许军户子弟自由选择去留,离开的人,核定其参军年份,按月补足积欠饷银,赠以回乡路费。

留在卫所的官军,核查其直系亲属,接至当地卫内,由朝廷按月给予银、粮荫赏。

除此以外,天启七年内,将有后续参军福利政策出台。

其三,严打挂名军籍,驱使朝廷官军行使私役行为。

严令所司加派人手,按照名册,一个人名一个人名的逐个对比,各地东厂督办司负责督办,官员不尽心者去职。

凡发现有商人、军官、官绅等无关子弟的,核定历年饷银,由地方官府讨要回还,并发配充军为役。

其四,免除陕西境内各卫、所,军屯田税三年,三年之后,以每一分屯田交纳粮税五石为定额征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