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七十四章 皇权下乡(第2/2页)

天中法设置的目的,其实是为了更好的经营盐业,实现食盐的供需平衡。

盐商们可以拿到盐引,然后借盐引到指定的盐场拿盐,并负责运送到指定的销售点销售,这就是天中法的主体内容。

构想很好,崩盘的也很厉害。

天中法之下看似“天衣无缝”的运营,实则存在很大的漏洞。

即便到了这个时候,各地也并非是由官道连接,从而“条条大路通罗马”,交通运输依然非常不便。

盐业兴盛之处,又往往是在那些极为贫瘠的沿海地区,盐货运出和交易都很难管控。

盐商们作为销售商,和生产者盐场东家之间的联系在时间上几乎脱节,并不能打成循环。

总的来说,各地有相当一部分以此为生的人们,导致盐货一直在生产,但因为交通运输极为不便,导致盐货销售往各地需要很长时间。

为管控盐业,天中法明确规定,盐场东家不得私自贩卖盐货,必须将其交予拿到盐引的盐商销售。

种种原因,都可能导致盐场的食盐积压。

所以温体仁在奏疏中说各地盐场会有大量充足的余盐,这也是结合实情的合理推测。

停留在盐场的余盐没有实现本质上的价值,因为只有将余盐销售出去,朝廷才能有利润。

正是因为如此,嘉靖年间才在朝议上通过了实行放宽私盐买卖的政策,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盐货堆积的问题。

可事实证明,放宽盐业的管控以后,情况不仅没能有所改观,反而促成了如今这个私盐成风,官商勾结豪强的风气。

这样看来,自己推行的新盐法是对的,现在的问题很清楚了,就是要如何处理地方势力的反弹。

想到这里,朱由校靠在椅子上闭目凝思,嘴角渐渐翘起。

“传旨,命各地驻军进入盐场,发现有私自囤积官家余盐的,杀!”

“让各地屯守的武将再次下发一次通告,检查各地官府先前贴出的告示,若发现其中有与朝廷新盐法相悖的,抓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