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章(第2/3页)

他有点不爽,或者说很不爽,但一丁点儿也没有表现出来。

有回艺术节他不愿意再排Oasis,坚持要演披头士。

队员颇不理解:“你不是不怎么听他们么?”

他确实不怎么听,但必须要演。那次艺术节的视频被他保存下来,到现在也还会翻出来看,经典名曲《A Day in the Life》被他弹得稀烂,他第一次庆幸贝斯手不那么容易被看见。

后来经常听披头士,但最喜欢的还是谁人。

他对着谁人的照片出神,直到电话那头的人抬高音量。

“沈西淮!你到底在不在听?”柴碧雯压着火气。

“听着呢。”

他语气漫不经心,柴碧雯对她这儿子气不打一处来,“敢情我说了半天你一句没听进去,说了让你周六晚上回家来吃饭,桐桐的那位同学……”

“没空,去不了。”

他直接打断,挂了电话。

雨渐渐大了,他闭眼躺沙发上,怎么也睡不着,身体似乎极度缺水,他觉得渴得厉害,起身喝下一杯凉水,手机又响了。

沈西桐这一顿饭喊得及时,但去了才知道她特意跑这么老远只点了一盘三色沙拉,他车子直接停外头,冒雨进的餐厅,头发还往下滴着水,坐下点餐前,先跟斜对面的人打招呼。

苏津皖找服务生要了条干毛巾,适时递给他,“给你点了份意面,你看要不要加份生蚝。”

“够了。”他胡乱擦着头发,“跟幽默那边谈得怎么样了?”

西桐冲她哥翻白眼:“合同都签了,改天我们一起请雨濛姐吃个饭。”

幽默工作室是明月影业下属的经纪公司,法定代表人是明月影业的千金关雨濛,跟沈西淮同岁,两人不太熟,只小时候一起玩过几回,后来去了不同学校,渐渐见不着,只成了点头之交。宋家的小路跟她一块儿长大,他把这位大两岁的姐姐当崇拜对象,而小路的奶奶以前也一直把她当孙儿媳看待。

关雨濛是个狠角色,单从新闻里的报道就能看出来这人情商极高,雷厉风行,杀伐决断,也不爱讲情面。

苏津皖这回能跟幽默工作室签下经纪合约,虽完全是因为实力与明星性兼具,但一开始确实是靠沈西桐牵的线。

沈西桐先找的宋小路,知道他喜欢酒,试图用一瓶库克黑钻香槟收买他,酒没送出去,关雨濛倒是见着了。

西桐忿忿:“他竟然说不稀罕,这香槟五位数好不好!”

库克黑钻香槟,是香槟中的“劳斯莱斯”,市面上少见地用黑皮诺酿制的酒款。沈西淮先前在宋小路那儿喝过几回,小路家里有只废弃了的小橡木桶,就是从库克酒庄带回来的,只是把橡木桶带回来的人已经跟小路分了手。

“他最近忙什么呢?”

沈西淮连续出差大半个月,这段时间都没能见上小路。

“你们肯定猜不着,我前段时间想找他吃饭,他说他在粮仓口,他不说我都忘了,那小区他竟然还肯花精力,位置不是偏得很么?我看他最近确实很闲,说是正给那小区拍宣传片,他什么时候这么上心过?还亲自跑现场…”

意面这时端上来,沈西淮饿狠了,埋头吃了起来。

苏津皖见他吃得急,顺手给他倒了杯果汁。

“就你那胃,这么吃能行么?”

沈西淮是个急性子,无论做什么都讲究效率。以前乐队约好排练,但凡有人迟到一分钟,他都能不耐烦,偏偏主唱跟吉他手天性慢热,迟到十分钟是基本,沈西淮索性单独给这俩把约定时间提前了半小时,让他们体会体会等人的滋味,后来也就不迟到了。

苏津皖跟沈西淮同班,两人每回都一道去排练室,他走路也快,没有等人的习惯。有一回她半路被班主任喊住,等再跟上去,他早不见了身影,后来在三楼琴房门口看见他,他听音乐很容易沉浸进去,她站楼道口喊了好几声,他才走回来。

排练室在四楼,那时候他们还在排Oasis,然而一首曲子排到一半,沈西淮忽然丢下贝斯往外跑,剩下三人面面相觑,等一齐追出去,到楼底下却没看见人,给他打电话也不接,后来他自己提着几瓶饮料回来,说刚才饿急了,出去吃了碗面。

吉他手仍然有点蒙,“还以为你发什么疯呢?下次校运会百米跑没你我不看,就没见跑这么快的。”

沈西淮确实擅长运动,或许也是因为性子急,动作快,人特别容易饿。他吃饭也挑,苏津皖偶尔会顺道给乐队带饭,另外两个给什么吃什么,他就不太乐意,太咸太淡都不行,葱姜蒜不怎么碰,部分海鲜也吃不了,宁愿饿着肚子排练几小时,完了再去吃顿好的,后来苏津皖就单独给他买点别的。

吃得急,也吃得少,那盘意面分量并不多,他吃了一半就放下叉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