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此心安处(第3/6页)

赵一玫脱力,手中的筷子掉到地上。她弯下腰准备捡起来,沈钊却递过来一双新的。赵一玫茫然地看着沈钊,却没有伸手去接。

沈钊笑了笑:“你们俩都太倔强,锋芒太露,在一起必定相互伤害。这些年来发生的事也证明了这一点,不是吗?”

“我……”赵一玫说不出话来。

赵清彤临终前的那句话在她的耳边响起——

“你答应我,离开他,今生今世,都不要再爱他。”

然后是他站在光线昏暗的台球室里,举起手,微笑着说,赵一玫,是我输了。

“一玫,”沈钊却似乎没有察觉到她的伤心,自顾自地继续说,“我是个不称职的父亲,我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浑蛋,除了一副皮囊外没有什么是拿得出手的,他负你诸多……可如果你还愿意的话,作为父亲,我希望你能原谅他。”

赵一玫抬起头,愣怔地看着沈钊,似乎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。

“自你母亲离开后,我想了很多。”沈钊说,“两个人在一起,或许还会有争吵,还是学不会妥协,甚至会生怨生恨,但如果不在一起的话……会没有办法面对余生吧。”

“我很后悔,和你母亲相处的时光太短暂了,就算重新在一起,也还是不懂珍惜,成天忙这个忙那个,整天像个陀螺转啊转的,真正相聚的时间又有多少呢?

“大部分的人都是孤独地来,孤独地离去,你们有彼此就应该珍惜,作为长辈,我应该支持你们才对。别的哪个女孩我都看不习惯,也不会放心把你交给随随便便冒出来的哪个浑小子。”

沈钊说:“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人,穷极一生都没有办法遇到命中注定的那一个。”

不是每一段感情都有资格被称为“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,竟花光所有力气”,不是每个让你心动的人,都能被冠之“soulmate”。

赵一玫就像是在荒漠中跋涉千里的旅人,终于寻到一处清泉。她仰起头,不让盈眶的泪水落下,轻声说:“沈叔叔,谢谢你。”

这么多年,沈放早就是她灵魂的一部分,如果不曾遇见他、爱上他,她便不会是现在的她。

爱情可以毁了一个人的一生。

却也可以给予人一生。

3

赵一玫怎么也没有想到,一个星期以后,沈母就出院了。

是沈钊亲自为她办理的出院手续,将她接回了当年的老房子。赵清彤的遗物已经被收拾得一干二净,这栋别墅像是有着某种神奇的魔力,每一次踏入这里,赵一玫都觉得时光停滞在了十一岁。她那年第一次在这里,看到那个冰冷的黑衣少年。

往后的许多年,她都不曾走出。

可这栋别墅对沈母来说,却已经太过陌生。她惊恐地望着眼前的庞然大物,浑身瑟瑟发抖。沈钊微笑着,轻轻握住她的手,带她一间屋一间屋地认过去。

“这是我们家,你还记得吗?”

“记得,”沈母眨眨眼,“记得。”

白色的窗纱被微风卷起,沈母立于璀璨的水晶灯下,像是大梦未醒,轻声问:“钊哥,你来接我了吗?”

“是啊,”沈钊温柔地笑着说,“很抱歉,我迟到了。”

庭院外的玫瑰花开得正是灿烂,沈钊走在沈母身侧,为她撑起一把白色的小洋伞,微风习习,看上去像是一幅祥和的画。

风中送来芬芳的花香,沈母疑惑地望着满院姹紫嫣红的花,问:“这是什么花?”

“玫瑰,”沈钊轻声说,“你不是最喜欢玫瑰了吗?”

沈母模模糊糊地想了想,然后笑着点点头:“是啊是啊,我最喜欢玫瑰了。”

两个人在花园里坐着喝茶,沈母玩心大起,非要去荡庭院里的秋千。沈钊便在她身后轻轻推动秋千,绳索发出细细的咯吱声。女人在半空中荡漾起来,她身上穿的还是十年前流行的大花裙,在风中摇曳。

她脸上露出少女般的笑容,和当初那个面目丑陋狰狞的老女人判若两人。

世界上有多少女人,为“爱情”两个字白白蹉跎了一生。

沈放和赵一玫伫立在花园的入口处,静静凝视着这一幕。沈放握着赵一玫的手,十指交叉,从指尖连到心尖。他微微用力,不知道是不是在无声地告诉她,放心。

赵一玫沉默地看着花园里的一男一女,忽地想起自己的母亲赵清彤。当年她跟沈钊也是这样,饭后总要来花园散散步,下午阳光好的时候,就坐在这里下围棋,吃摆盘精致的英式下午茶。

美好得像是童话故事。

而如今,物是人非,只有蓝天和白云一如既往。

半晌,沈放开口,轻声说:“走吧。”

“你不用上前去跟她打个招呼吗?”

“黄粱一梦而已,”沈放淡淡地说,“就让她余生都不要再醒来了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