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300章 反制(第2/2页)

“找个菜鸟去当检控官,最好在这位检控官接手案子之前,遇到什么能让他分心的事情。”

律师们听到这话不由哈哈笑起来,女人、知名律师所或者大集团法律部的邀请,都能让薪水比私人律师低十倍、几十倍的检查官没太多心思放在案子上。

一旦分心,比如会导致失误,或者忽略一些细节。

而米国法律是被告有利制,只要存疑,那证据就不会被法庭接纳,陪审团甚至会觉的检控方在浪费时间。

这还不算,为了保住自己的胜率,检方百分百会和被告的律师做交易。

放弃重罪,从谋杀改成误杀,或者干脆只拿非法持枪这种罪来结案。

本来可能被判几十年,甚至几百年的罪,很可能只做三五年就能出狱。

这可不是个例,反而是普遍现象。

天朝人的思维里,你杀里我女儿、儿子,老子不要你赔偿,就要你赔命,可对米国律师和控方来说,他们只在乎顾客的利益和自己的利益。

你要是非用谋杀来起诉,最后凶手很可能被判无罪,当庭释放。

至于司珐的公正,这就是他们的公正。

不过说到底还是制度的原因,米国控方其实也不是傻子,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了,很多时候他们也没办法,只能妥协。

这才有了杀杀杀的电影,在米国大行其道的观众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