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1章(第2/3页)

到家之后,沈玄青在后院把羊和矮鹿弄下板车,见灵哥儿抱着陆谷,他指着矮鹿对灵哥儿说道:“看,爹抓了矮鹿,我们灵哥儿和昭儿都还没见过鹿呢。”

灵哥儿眨巴了一下眼睛,顺着阿爹的手指看向地上那头矮鹿,眼神果真有些好奇,一眨不眨看了会儿。

“鹿。”昭儿学大人说话很快,知道那就是鹿了。

“咩——”

羊又叫了长长一声,昭儿便学舌,笑咯咯学羊叫。

灵哥儿还不太会说话,但有意识在学,他看向昭儿,随后奶音小小软软,短短“咩”了一下。

“哎呦。”沈玄青一下子眉开眼笑,高兴到下意识哎呦了一声,夸道:“学得真像。”

陆谷更是高兴,抱着孩子眼睛都笑弯了。

趁矮鹿还活着,沈玄青吃过晌午饭后,没有去铺子那边,到镇上酒楼和财主家问去了,看有没有要野物的。

他在吉兴镇认识了些人,像鹿这样的野物,比起兔子野猪等,要稀罕好听的多,鹿肉寻常人吃不起,有钱人家不一样,弄个野味呼朋唤友是一种面子。

不少人知道他是猎户,在山里的见识就比旁人强,还有人邀他一同上山打猎,他没有推拒,慢慢混开混熟了,以后猎物也好卖不是。

他们日子比不上高门大户,但有说有笑,烦心事也有,但多数时候都是乐融融的,钱攒着攒着就有了,日子过着过着不就好了。

*

秋意瑟瑟,山林萧索,黄叶落了满地。

稍开阔的林间,三只猎犬猛然从藏身之地窜出,一发力地面被蹬动出泥土,溅在身后枯叶之上,四爪奔腾飞跃,惊起落叶与飞鸟。

沈玄青连长弓都未取下,从树后走出来,看着大灰它们撵兔子,树后地上的竹筐里,已然抓了两只皮毛染血的野兔。

入秋后不再猎狐,他也没闲着,另找了一个挣钱的法子。

吉兴镇有个小制笔坊,收兔皮毛好做笔,仲秋之后野兔肥而皮厚毛顺,家里养的兔子他拿去给人家看过,人家挑拣过后,看上了才要。

不过家养的兔子要卖肉,有时来了主顾才宰杀,制笔坊只要兔皮送过去,余下的兔肉若太多,一时之间卖不完,实在可惜,于是他就上山来打猎。

山上打的这些有时狗下嘴重,亦或是搭弓射箭一击毙命,肉卖不完也不会太心疼,要么自家吃要么送亲戚朋友,最近连狗都天天吃肉,本就是吃肉养膘的时节,大小六只狗全吃的皮毛油光水滑。

飞速撵到兔子后,猎犬不再追逐,他吹声口哨,乖仔昂起头颅叼着野兔就跑回来了,大灰和大黑落在它后面几步。

这回是它先撵到咬住,沈玄青从狗嘴里掏出兔子,看一眼受伤瑟瑟发抖的肥兔,他揉揉乖仔脑袋以示嘉奖。

因只是卖皮毛,他并未拘着狗只能活捉,快些撵到才是正理,一天就能多打几只。

乖仔吐着舌头摇尾巴,高兴又激动。

此时天色尚早,他上山也带了干粮,稍微歇过一阵,带狗去河边喝水,继而又在山林找肥野兔的踪迹。

翌日清晨,秋雾白茫茫的,乡下农家依旧起得早,趁着冬天还没到,要捡菌子挖甜窝根等山货,多存些才好过冬。

沈玄青套好骡车,把这几天打到的二十来只兔子全都放上去,沈雁起得也早,坐在板车上同他一块儿去吉兴镇。

连乖仔也跳上车,它越发熟练了,还挨着沈雁小腿蹲坐好。

“路上慢些,别跑太快了,记得让你大哥早点回来,别耽误太久,如今黑得早了。”卫兰香在门口叮嘱她。

沈雁笑着说:“知道了娘,就回来。”

“娘,我俩走了。”沈玄青说一声,挥鞭子让马骡往前走。

沈雁许久没去过镇子,腿上放了个小包袱,是她好几个月攒下来的一沓手帕,打算卖到吉兴镇的绣坊,之前沈玄青都和绣坊谈好了,照样是四文钱一条的价钱。

她一个是为卖手帕,另一个是想出门逛逛,纪秋月和沈尧青在镇上看铺子,今天沈玄青一过去,他俩就赶着骡车回来,她也就跟回来了,不用在镇上住一晚。

如今家里活不算太多,毕竟秋时,冬麦早已种下,水田稻谷也已经割了,过了秋收忙碌,再不用多管。

李来庆是他们家雇的长工,要掏一年工钱呢,如今地里没几个活,仲秋之后,野草转为颓势不再疯长,就让他在家里帮着喂禽畜,对汉子来说,剁草提水也不是什么重活。

板车边跑边吱呀响,车轮轱辘轱辘转动,辗轧过地面。

一路走来,山林野地中的绿意渐渐看不到,幸而刚入秋时,他们喊何志也来割草,想多弄几车,最忙时还给何志一家管了几天饭,虽只有一顿,但也十分够意思了。

那阵子连他们家人,尤其卫兰香和沈尧青,也背着大竹筐出去割草,生怕冬天不够禽畜吃的,如此忙了好些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