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竹马(第2/3页)

谢重锦惊讶:“那你答应与孤比武作甚?孤又不是爱胜之不武的人。”

“入宫前家父叮嘱过,不能忤逆太子殿下命令。”陆雪朝如实回答。

“……你这么聪明的脑袋,怎么还不知变通?”谢重锦看着陆雪朝脸上的伤痕,莫名有种欺负邻家弟弟的愧疚感,不自在道,“你过来,孤给你擦药。”

陆雪朝又道:“不敢劳烦殿下,我自己来便可。”

谢重锦挑眉:“这会儿又不知道不能忤逆太子殿下命令了?”

“……”陆雪朝慢慢挪过去,乖乖仰起脸。

谢重锦比他略高半个头,低头正好能为陆雪朝上药,距离近在咫尺。看着陆雪朝玉雪可爱的脸,清凌凌水润的眼,和因为疼痛微微皱起的眉,谢重锦心中纳闷,怎么以前没发现他还有个长得这么可爱的伴读?

谢重锦不由捏了捏陆雪朝的脸蛋,眼睛微微睁大。

好,好软。

皮肤又白又软,五官精雕细琢,瓷娃娃也就是如此了。

“……殿下?”陆雪朝被扯动伤口,眼中泛起一丝水汽,声音也软软糯糯。

“咳咳!”谢重锦回过神,收回手,一本正经地问,“你几岁了?”

“六岁。”瓷娃娃说。

“那孤比你大一岁,你要叫哥哥。孤字怀允,你叫怀允哥哥也可以。”谢重锦本是不喜欢和人亲近玩笑的性子,不知怎的,就是很想逗逗这瓷娃娃。

许是陆雪朝和他一样,有远超同龄人的聪慧,让他有平等交谈的兴致。又许是他伤了陆雪朝,心存歉疚,不由自主想对人好一些。

长黎国的男孩生来就要取字,唯有亲近之人可唤。谢重锦是太子,世上敢唤他字的人只有陛下与皇后。

陆雪朝迟疑一瞬,觉得这不合规矩。

“不能忤逆太子殿下命令。”谢重锦又拿这句话压人。

“……”陆雪朝妥协道,“怀允哥哥。”

谢重锦被瓷娃娃软软地唤声哥哥,心被可爱到起飞,面上仍沉稳道:“作为交换,你也得告诉我你的字是什么。”

陆雪朝说:“清疏。”

“好,清疏弟弟。”谢重锦给他上完药,捧着他脸细细端详,问,“为何不习武?习武能防身,你长得这般可爱,太容易被人欺负了。”

……欺负我的人只有你。

陆雪朝腹诽,又乖巧回答:“体弱多病,父君不让习武。”

谢重锦一愣,忙问:“什么病?”

陆雪朝摇头:“无甚大病,只是身子骨弱,常风寒头疼。”

“既是身子骨弱,就更该习武强身健体了。”谢重锦道,“回头孤让太医给你开方子养身体,也教你些锻体之术。”

陆雪朝想了想,还是应道:“好。”

那日之后,陆雪朝便与其他伴读不一样了。

谢重锦去哪儿都爱带着他玩,读书,演武,蹴鞠,甚至邀陆雪朝夜宿东宫,抵足而眠,形影不离。

其他伴读羡慕嫉妒恨,但也自知比不上陆雪朝。无论家世、样貌还是才华,陆雪朝都是一等一的好。太子殿下看中他,一点儿也不奇怪。

谢重锦有了真正的挚友,也就疲于应付其他狐朋狗友,去皇后跟前一提,陆雪朝从此成了谢重锦唯一的伴读。

时光荏苒,六七岁稚童,眨眼便成十六七岁少年。

春日融融,踏青乏累时,陆雪朝会伏在谢重锦背上休憩;夏日炎炎,闷热难耐时,谢重锦会纡尊为陆雪朝打扇;秋风瑟瑟,夜色微凉时,陆雪朝会邀谢重锦月下共饮;冬雪茫茫,足不出户时,谢重锦会枕在陆雪朝膝头看书。

东宫上下的人见了,都道太子殿下与陆家公子的感情未免太好了些。

儿时郎骑竹马,两小无猜,少年又是一道放歌纵酒,志同道合。少年太子已锋芒毕露,明媚张扬,脑内是流芳百世的治世经,胸中是造福万民的凌云志。自十五岁便接连做出治水患、除奸党两项大功绩,民间声望极高,可谓春风得意。

陆雪朝亦出落得仙姿玉色,风骨卓绝,多智近妖,是谢重锦麾下第一军师。谢重锦功勋赫赫,少不了他在背后出谋划策。

此二人皆是惊才绝艳之辈,组合在一起更是所向披靡,甚至引得别国心生忌惮。年少便已如此政绩出色,若他日谢重锦为君,陆雪朝为相,长黎国还不得压得别国抬不起头?

不是没有人想离间这一对挚友,只是还没付诸行动,就传来谢重锦向皇帝请旨赐婚的消息,求娶陆雪朝为太子妃。

这下确实不是挚友,成了挚爱。

相伴十载,从幼年稚气到少年意气,于情窦初开之际,生两情相悦之意。

成亲那夜,谢重锦紧张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放。

陆雪朝褪了那身鲜红嫁衣,肤如凝脂,白如细雪。

谢重锦身子僵得不行,手心渗出细密的汗。弯弓搭箭都不会抖的手,此刻竟解不开一枚衣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