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章 28(第3/3页)

自从知道安乐侯写信要把自己献给摄政王之后,云泽突然感觉自己和对方其实没有太多距离,因为距离拉进了,所以云泽瞬间觉得对方变可怕了百倍。

云泽想了一下:“玮州被叛军占领,恐怕摄政王一心扑在了军政上,无暇再处理其他事情。”

不提私生活和道德,单纯论对方的能力和野心,这个朝代恐怕没有人能和钟行相提并论。

当归道:“区区叛军,剿灭他们对赵毅将军来说不是小菜一碟?他们能比得上北狄将士?”

云泽摇了摇头。

对于抢掠骚扰契朝数百年的外族,摄政王只需要用最残酷冷血的方式屠戮对方。

这些失去土地生计被逼无奈而造反的流民没有那么容易处理。

外族是豺狼,屠杀殆尽便没了威胁。

这些流民是曾经载过舟、现在打算覆舟的水,水源源不断,只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。

“郡王是摄政王的侄子,身上担着一些军务,希望他能平安回来。”

云泽看到一家古董店,他突然想起来过年的时候钟行送了自己一枚玉佩,云泽日日佩戴在身上,还没有给钟行回礼。

送什么回礼好?

云泽带着当归进了这家店。

他一眼便看中了一枚水晶双鱼扇坠,云泽伸手去拿,恰好也有一人伸手过来。

这个人比云泽慢了一步。

云泽与他四目相对,总觉得这个人有几分熟悉。

这名男子人高马大,大概和钟行差不多高,五官深邃俊朗,衣袍上的图案花团锦簇,头上戴着顶颇为华丽的帽子,腰间插着一把象牙扇子,扇子上垂着一枚黄金扇坠儿,看得出家底很厚审美很差。

钟劭觉得云泽这张脸长得真标志,眉眼唇鼻都很精致,简直没有任何缺陷,他愣了一下:“你叫什么名字?你也姓王吧?”

云泽不姓王八,他也不想认识穿得像花孔雀的男人,云泽随口糊弄:“我姓云,名叫当归。”

当归:“……”

钟劭摸了摸自己的鼻子。

回京城两天,他碰到两个绝色美人,怎么没有一个愿意搭理自己?难道自己真的很讨人厌?

他看着云泽买了这个水晶双鱼扇坠儿离开了。

当归道:“公子要把它送给瑞郡王?不知道郡王喜不喜欢这种样式的。”

钟劭:“!!!”

钟劭喜欢啊!他也想买的!他很有钱,寥州王族巨富无比,可以付双倍价钱!

不过这俩人怎么回事?明明不认识自己,为什么还要送自己东西?

据钟劭所知,整个契朝只有自己一个瑞郡王。

钟劭是个纨绔。

喜欢附庸风雅的纨绔,明明看不懂什么字画,仗着自己有钱非要搜集许多名家名作,明明喜欢高贵冷艳大美人,因为贵族圈子都喜欢养温顺小美人,他也收了几个照顾自己养的花花草草。

总而言之,钟劭永远都在跟风被人骗的路上。

好处也有,第一个好处就是心大命也长,听不出别人阴阳怪气自己,反而让一些人觉得自己高深莫测。不然在明都当这么多年质子,面对周围的冷嘲热讽,他要是个心思细腻伤春悲秋的人早就被活活气死了。

第二个好处就是拿钱和地位砸来的人设挺有用,别人真的以为他是个文化人,提起他瑞郡王钟劭的名字,旁人会说“郡王喜好诗文曲赋,平素爱游山玩水,是个风雅的神仙人物”。

听听,“神仙人物”,谁被这样夸了之后不膨胀啊。

就连他多年不见的叔父摄政王钟行也这么认为。

钟行来明都之后忙着夺权,没空理会他这个没用的侄子,钟劭享受了一段时间叔父带来的风光生活,等钟行忙完了,钟劭怕自己肚子里没墨水的事情被钟行发现,他先是装病一段时间,接着又逃去了江南游山玩水。

现在听说叔父忙得脚不沾地,估计没有时间考问他肚子里是不是真的有墨水,钟劭怀念自己在明都的金窝银窝,赶紧带着人马回来了。

最幸运的事情莫过于叔父刚刚好不在明都。

不幸的事情是,钟劭还没有把自己的金窝银窝暖热,就听说自己叔父又回来了,且住在自己闲置很久的寻月园里。

一想起寻月园里挂着的几张艳画,再想起钟行说一不二杀人如麻的残暴性格,钟劭恨不得找根绳子把自己勒死。

云泽回家不久,许敬便从瑞郡王府上过来了:“公子,我家殿下回来了,您今晚有空否?有空的话请去见殿下,没空的话请把其他事情推掉去见殿下。”

云泽:“……许先生,你好霸道。”

许敬只能把这个锅背下来了,因为在云泽的眼中,钟行绝对是一个又温润又善良的君子。

许敬笑道:“殿下从外地新带来了几个厨子,他们手艺都很好,不亚于宫廷御厨。”

云泽道:“许先生放心,就算有天大的事情,我也会把它推掉去见郡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