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5章 沉醉

他们坐在比较偏僻的角落,幽幽的烛火摇曳明灭,怀歆清晰地看见郁承微绷了下咬肌。

就在他要开口说点什么的时候,台中的驻唱歌手表示现在到了今晚的特别栏目——有没有哪位客人愿意上来展示自己美妙的歌喉。

怀歆朝那边看去,高高地举起了手:“Pick me!Pick me!(选我)”

这份踊跃让她在人群中脱颖而出,歌手高兴地宣布一位美丽的姑娘将要上台演唱。

怀歆过去之前,羞答答地亲了郁承的侧脸一下:“亲爱的,你还没听过我唱歌吧?我想为你展示一下。”

酒吧中人们的视线本就投注过来,看见两人亲昵的举动之后顿时高声起哄。

怀歆满意地环视一圈,颔首示意,像一只骄傲的孔雀一样优雅地走上了台。

她坐在刚才男歌手坐过的高脚凳上,同后面的伴奏乐队说明了曲目。

《Free Loop》,这是一首知名度很高的加拿大流行摇滚,乐队当即比划ok手势表示没问题。台下的客人见状纷纷鼓掌预热,气氛一瞬间被调动了起来。

怀歆清了清嗓子,看向台下某处。

那双漆黑的桃花眼也在意味不明地注视着她,怀歆弯唇一笑,甜蜜道:“这首歌,想要送给一位我目前十分倾心的男性,但因为种种原因,我没有办法把自己对他的喜欢直白地说出来,故而以歌代之。”

欢快动感的前奏响起,观众们又是一阵喝彩,还有些人频频望向这位女孩之前所在的那片昏昧角落,试图捕捉当事人是什么神情。

“Alvin,你们平常也是这么相处吗?”诺顿堪称目瞪口呆地感叹道,“Lisa可真是一位富有活力的女孩。”

“……”

“关于刚才那个想要多少个小孩的问题,我想我有答案了。”郁承微笑着说,“我只要这一个就够了。”

怀歆今天仍旧是穿着一条清新漂亮的太阳碎花裙,坐在高脚凳上的时候,刚好够她把漂亮纤细的小腿露出来。

她的黑色头发长而直,柔顺地搭在肩上。眼睛明亮澄澈,嘴唇嫣红,颜色生动而昳丽。

可与外表反差极大的是,她唇角一掀起来,整个人就盈盈潋滟,腰肢弧度柔媚,双腿交叠,略高翘起的那只脚踝轻轻地晃动,在半空中摇曳出痕迹。

怀歆握住话筒,开口是莹润动听的嗓音。

I’m a little used to calling outside your name

我早已习惯在街上呼喊你的名字

I won't see you tonight so I can keep from going insane

今夜不再见你/我就能避免陷入疯狂

But I don't know enough,I need someone who leaves the day

我还没弄懂自己/但我需要一个忘却白昼的情人

Hey Yeah

质地温软,却持着极其慵懒的腔调,强烈的反差感,正如同她这个人。

清纯而妩媚。天真而风情。

在唱到“情人”的时候,怀歆的目光明晃晃地看向某个方向。她在歌词的间隙中歪了歪头,朝角落里的人轻巧地笑。

其实她觉得这个词形容得挺贴切的,也更愿意这样界定他们的关系。

情人之间最好的相处方式就是不说爱,也不承诺未来,一拍即合,腻了便好聚好散,双方都没有太大压力。

如果她认定郁承作为自己此生的爱人,那么她想要的就比现在要多出很多了。怀歆害怕自己会变得贪心,所以最好还是不要庸人自扰。

享受当下,是她给予自己最好的教义。

“Alvin,这就是你喜欢她的原因吗?”诺顿这样问。

舞台的霓虹辉映在怀歆身上、头发上,光彩夺目,她的眼里也像是落了星星,明媚漂亮,郁承深深思索这个问题。

倒不是在想他究竟喜欢她什么,因为这显而易见。

——他喜欢她热情张扬,也喜欢她俏皮天真,喜欢她一颦一笑的迷人模样,也喜欢她给他带来的恒久的新鲜感,让他感觉自己也愈发年轻。

她是一朵带刺的玫瑰,鲜活的,绚烂的,他喜欢她柔软芬芳的花瓣,也喜欢她那些伤害力不强但很会耍性子的小刺。他喜欢哄着她也喜欢宠着她,喜欢把她当成小孩,更喜欢她脸红羞赧,绽放出玫瑰不为人知的甜蜜。

他喜欢她悦纳他,喜欢她满足他的掌控欲,却也喜欢她乖张叛逆。喜欢她温柔细腻,也喜欢她蛮横任性。

他喜欢她在他面前肆无忌惮地露出很多面,她的每一面他都喜欢,每一种模样他都心悦。

她实在是太过与众不同了。

如果列举就可以举出很多点,所以郁承在想的并不是原因。

他在思考,喜欢这个词和他现在的感情相比,是否有点太过于浅薄了。

Cause it's hard for me to lose

因为我不愿意失去你也输不起

In my life I've found only time will tell

人生中唯有时间会说明一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