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金手指现(第2/3页)

只是从这儿开始,他又开始粘着她了,总之没牵着她的手,也得抓着她的衣服。

逃荒路上能吃的东西真的很少,宋禾饿得头晕眼花时,看到野菜,树叶,甚至草根时都红着眼,恨不得通通塞到肚子中。

不过,这种情况终于有了转机,在第三天快要山穷水尽时他们一行人路过一个乡村。

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四日。

乡村名叫川门村,在两省的交界之处,这也让宋禾明白了自己当前的位置。

也是他们这一行人走运,这川门村因为刚将地里粮食收上来,村里有余粮,这才救了他们的命。

村中人看他们这一行人都跟个竹竿似的,再加上队伍中老弱皆有,实在狠不下心,于是将还带着湿土的地瓜挑挑捡捡,送给了他们。

宋禾简直都快哭了,摸到地瓜的那一刻眼泪哗啦哗啦流!

川门村的一个刘大娘看她还带着三个弟妹,又得知她父母家人都去世之后,连叹好几口气,偷偷给三个小孩,一人塞了一个花生米,成功让三个小孩美得快昏古去。

直到这会儿,小妹都还眯着眼睛,靠在宋禾身上回味着花生味儿。

“姐姐,那花生真好吃,原来那就是张大宝说的味呢,他说错了,我觉得一点儿都不硌牙。”

小妹头发乱糟糟的,把脸遮盖住了一半。因为长期吃不饱,脸色蜡黄,看着没有小孩的那种肉乎感,唯有一对眼睛黑溜溜亮晶晶的,在夜晚中显得十分机灵。

宋禾正在煮地瓜,地瓜香味从炉子中冒出来,让她咽了好几下口水。而小妹这么一提花生,她脑子中就又立刻冒出自己在幼儿园厨房看到的那花生汤圆,口水顿时就流到嘴角。

“花生好吃吧?”宋禾把筷子往旁边一放,深深叹口气,“姐姐可惨呢,花生味儿早给忘了。”

米宝顿时自责,“我那日吃太快,忘留给姐姐了。”

宋禾神色一顿。呃,说实话,照着他们当时那把一粒花生米舔来舔去的模样,别说吃了,她碰都不可能碰这玩意儿。

不过宋禾还是摆出一副遗憾可惜的表情出来,点点头:“咱们有福同享,有难……同当,姐姐这一路辛不辛苦?超级辛苦对不对?”

“嗯嗯嗯!”三个小孩齐齐用力点头。

宋禾擦擦嘴角,伸头看了炉子中的地瓜一眼:“好的,那既然这样,这个地瓜我吃最中间那部分没问题吧?”

这时的地瓜可跟几十年后有点儿不一样,什么香香糯糯的紫薯,红心流油的蜜薯,以及形状好看,体型匀称适中的地瓜宋禾没看到。有的只是那要不就无比大、需要两个手才能抱得起来的,或者无比小,跟两根手指合起来差不多大小的地瓜。

那种地瓜口感真算不上好,不晓得其他地方的地瓜怎么样,反正她手上的这个口感粗糙极了,吃的时候最好在旁边放上水,免得被噎住。

不过逃荒嘛,地瓜还是免费的,真不能要求太多,毕竟这是救命粮食。

但宋禾在现代算是“养尊处优”二十几年,在没有威胁到生命安全的情况下,那是能吃好的就吃好的。

这地瓜,中间明显比旁边更甜更沙更细腻更好吃。

三个小孩又摇头:“没问题!”

宋禾满意了。

嚼着地瓜,心中想的是甜滋滋的地瓜干,颇有一种望梅止渴的感觉。

这苦日子,啥时候能过到头呢?

……

苦日子是没这么容易结束滴。

宋禾每天都在“要不就这样吧,找块石头碰死得了”的边缘疯狂试探。

不过因为死后还能不能穿越回去的问题,还有撞石头有多大概率死不了的问题,以及……她这人怕疼的问题,导致她一直迟迟不敢付诸行动。

就这样,在反复纠结中,她终于完成一带三的伟大壮举,进入了安省!

但有一个可悲的消息,就是他们队伍,再次面临着弹尽粮绝的情况。

因此,他们不得不连夜赶路,就为在彻底倒下前,到达下一个村子。

据识路的人说,下一个村子是安省源阳市的范围,他们将要到的村子离部队不太远,所以指定有粮食吃。

宋禾一听立马就来了精神,原身姑姑所在的李家村,就是位于源阳市啊!

快要忍不住想倒地睡个三天三夜的她,立刻直起了腰,她又可以了!

月光洒在荒凉的大地上,一行队伍,正披星戴月,在朦胧的光中慢慢挪动前行。

“再忍忍,快到了,马上就有东西吃。”一位瘦骨嶙峋的男人抱着孩子,背上背包的面积比整个人还要大。他脚步有些踉跄,可眼神却坚定地看着前方。

“有吃的?有大米粥吗?”

“有的。”

“那,肉呢?我想吃鸡肉,不要骨头只要肉。”

“行,爹给你吃肉。”